申请自费出国留学,应履行下列手续:
申请自费出国留学,应提交接受学校出具的入学通知书,学习时间应在6个月以上。一般不需要提交经济担保证明,另有特殊规定的除外。 (一)申请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,应提交北京市教委出具的“自费留学资格审核证明”。 (二)军队系统的自费出国留学人员申请因私普通护照,应提交全军出国留学办公室出具的同意申请自费出国留学的证明,免交北京市教委的“自费留学资格审核证明”。 (三)申请出国学习宗教课程(含前往宗教院校学习)的,应同时提交市级以上宗教局出具的同意证明。 (四)公派留学人员(含国家公派和单位公派留学人员)出国留学应提交填写完整的《公派留学人员申请护照登记表》(JW——108表)。JW—108表应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,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,单位公派应提交出国任务批件。 |